国内生物科技公司在香港上市条件
更新时间:2024-8-14 15:04:24 来源:登尼特 浏览次数:141
摘要:国内生物科技公司在港上市需满足市值、管理层稳定、营运资金等条件,并需关注政策变化。同时需披露业务模式和产品壁垒等信息。政策支持为上市创造有利条件。
国内生物科技公司在香港上市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和要求,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
一、合资格及适合上市,生物科技公司须证明其适合以生物科技公司身份上市,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已通过概念阶段,且主要专注于研发以开发核心产品;
二、市值要求:上市时的市值至少达到15亿港元 ;
三、管理层的稳定性:上市前已由大致相同的管理层经营现有的业务至少两个会计年度
四、营运资金:确保申请人有充足营运资金,足以应付至少十二个月所需开支至少125%,包括新申请人上市的所得款项 ;
五、产品开发状态:核心产品至少已通过概念阶段,即di一阶段临床试验已经完成,且相关主管部门并不反对其开展di二阶段的临床试验 ;
六、知识产权:须拥有与其核心产品有关的已注册专利、专利申请及/或知识产权 ;
七、投资者的支持:在建议上市日期至少六个月前已获至少一名投资者提供相当数额的第三方投资,且进行公开招股时仍未撤回投资 ;
八、监管环境适应:生物科技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应当持续关注政策变化应对时机上市 ;
九、架构考虑:对于采取VIE架构的生物科技公司,需要考虑是否符合联交所对于VIE架构的审核原则,特别是当公司业务涉及外资限制领域时 ;
十、业务模式和产品壁垒:生物科技公司需披露其业务模式、产品管线及市场潜力等信息,以及任何影响研发的法律申索或诉讼 ;